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

2008-09-15

 一、博士后接到进站通知后应与所在流动站单位负责人、导师及时联系并确定具体进站时间。博士后应按时进站,如有特殊情况,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。未经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,将取消进站资格。

 
   二、待确定具体进站时间后,请博士后持以下证件、材料到学校博管办报到。
 
 1. 进站通知书;
 2. 博士学位证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; 
 3.凭《中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通知》、《调档函》将组织、户口、档案(我校不接受自带档案)等手续转入我校组织关系转入地址:外省生源请迁入广东省教育工委或广东省委组织部,广东省内生源请迁入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;户口转入地址:南校区博士后: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,邮编 510275 ,北校区博士后:广州市中山二路 74 号大院中山大学北校区,邮编: 510089 档案转入地址: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,邮编: 510275 )。 
4.由博管办随进站通知发放的《婚育状况调查表》(由原学习/工作单位填写);
5. 与院系、合作导师已签署的《中山大学博士后岗位聘任协议书》一份; 
 
   三、凭博管办开具的进站会知,依次到表中所列的各单位报到,主要事项摘录如下:
 
 1 .到院(系、所)和合作导师处报到。
 2. 文理工类博士后到南校区公房管理中心、房管科、物管中心、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科报到,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;医科类博士后到北校区博士后公寓 1 号楼、住房管理科和学管科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。
 3. 到科技处 / 社科处 / 医学科学处报到,了解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种基金的申请时间、要求等,准备申请科研基金。
4. 到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办理校园卡。
5. 凭《婚育状况调查表》到计生办(南校区) / 人事办公室(北校区/附属医院)办理计生登记证明。
6. 到校医院办理医疗关系。
7.向博管办提供个人工商银行广州分行的帐号,以便及时办理工资起薪手续。
8. 以上手续请在一周以内办理完毕。
 
   四、办理完进站手续,请将进站会知交校博管办备案。
 
   五、符合有关规定的博士后办理户口手续如下:
 
 1. 本校毕业生凭校博管办开具的《入户会知》直接到保卫处办理入户登记。
 2. 非本校生源按照博管办发放的《中山大学博士后迁入户口办理程序表》入户手续。
   六、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
 
办理日常经费本程序如下:
 1. 待省人事厅专技处将经费划拨到校,博管办通知财务处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,并发放至各院系。
 2. 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的学术交流、论文版面费等。博士后办理该经费报销手续时,须提交相关学术交流通知或证明,所报发票须经导师及校博管办审核(如该经费用于其他科研用途,须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同意)。 
 
  七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申报时间大约是每年三月和九月,届时请留意网页通知。相关信息请浏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